
程福品牧師 (新加坡)
詩篇第 35 篇 險惡世代 祈求守護
大衛的詩。
1.耶和華啊,與我相爭的,求你與他們相爭!與我相戰的,求你與他們相戰!
2.拿著大小的盾牌,起來幫助我。
3.抽出槍來,擋住那追趕我的;求你對我的靈魂說:我是拯救你的。
4.願那尋索我命的,蒙羞受辱!願那謀害我的,退後羞愧!
5.願他們像風前的糠,有耶和華的使者趕逐他們。
6.願他們的道路又暗又滑,有耶和華的使者追趕他們。
7.因他們無故地為我暗設網羅,無故地挖坑,要害我的性命。
8.願災禍忽然臨到他身上!願他暗設的網纏住自己!願他落在其中遭災禍!
9.我的心必靠耶和華快樂,靠他的救恩高興。
10.我的骨頭都要說:耶和華啊,誰能像你救護困苦人脫離那比他強壯的,救護困苦窮乏人脫離那搶奪他的?
11.凶惡的見證人起來,盤問我所不知道的事。
12.他們向我以惡報善,使我的靈魂孤苦。
13.至於我,當他們有病的時候,我便穿麻衣,禁食,刻苦己心;我所求的都歸到自己的懷中。
14.我這樣行,好像他是我的朋友,我的弟兄;我屈身悲哀,如同人為母親哀痛。
15.我在患難中,他們卻歡喜,大家聚集。我所不認識的那些下流人聚集攻擊我;他們不住地把我撕裂。
16.他們如同席上好嬉笑的狂妄人向我咬牙。
17.主啊,你看著不理要到幾時呢?求你救我的靈魂脫離他們的殘害!救我的生命(生命:原文是獨一者)脫離少壯獅子!
18.我在大會中要稱謝你,在眾民中要讚美你。
19.求你不容那無理與我為仇的向我誇耀!不容那無故恨我的向我擠眼!
20.因為他們不說和平話,倒想出詭詐的言語害地上的安靜人。
21.他們大大張口攻擊我,說:阿哈,阿哈,我們的眼已經看見了!
22.耶和華啊,你已經看見了,求你不要閉口!主啊,求你不要遠離我!
23.我的神我的主啊,求你奮興醒起,判清我的事,伸明我的冤!
24.耶和華─我的神啊,求你按你的公義判斷我,不容他們向我誇耀!
25.不容他們心裡說:阿哈,遂我們的心願了!不容他們說:我們已經把他吞了!
26.願那喜歡我遭難的一同抱愧蒙羞!願那向我妄自尊大的披慚愧,蒙羞辱!
27.願那喜悅我冤屈得伸的(冤屈得伸:原文是公義)歡呼快樂;願他們常說:當尊耶和華為大!耶和華喜悅他的僕人平安。
28.我的舌頭要終日論說你的公義,時常讚美你。
本詩為禱告詩,內容看起來特別嚴峻,其誇張的手法意在於激勵義人站穩立場,並求神抵制罪惡。義人為義道受攻擊和逼迫,是司空見慣的;大衛相信:神必以公義來審判那些任意誣陷逼害義人的奸惡之人。
全詩包含三種祈求。
一.祈求神為他出戰(1-10節)
1.耶和華啊,與我相爭的,求你與他們相爭!與我相戰的,求你與他們相戰!
2.拿著大小的盾牌,起來幫助我。
3.抽出槍來,擋住那追趕我的;求你對我的靈魂說:我是拯救你的。
4.願那尋索我命的,蒙羞受辱!願那謀害我的,退後羞愧!
5.願他們像風前的糠,有耶和華的使者趕逐他們。
6.願他們的道路又暗又滑,有耶和華的使者追趕他們。
7.因他們無故地為我暗設網羅,無故地挖坑,要害我的性命。
8.願災禍忽然臨到他身上!願他暗設的網纏住自己!願他落在其中遭災禍!
9.我的心必靠耶和華快樂,靠他的救恩高興。
10.我的骨頭都要說:耶和華啊,誰能像你救護困苦人脫離那比他強壯的,救護困苦窮乏人脫離那搶奪他的?
面對無情的迫害,生命危在旦夕,大衛求神為他作戰,起來抵擋那些追趕他的,潰敗他們。大衛清楚知道,神必與他同站在一邊,必救護他使他得勝。
“大小的盾牌”代表護身裝備的兩個重兵器。小盾牌是圓的,大盾牌則高與身齊。同樣的,長短槍(和合本只譯作“槍”字)也是代表全部的攻擊性武器,可以有兩個用途,槍桿子可以用來抵擋,或當作長棒揮打,槍頭則可刺殺。
大衛身陷重圍,四起楚歌,但那些誣告他的人必定失敗,蒙羞或受辱,這是定罪的憑據。他們無助無用,任由天使趕逐像風吹走糠秕一樣。耶和華的使者或執行拯救、或執行毀滅,大衛自己不用與仇敵作戰,敵人定會亡命逃跑,跌得東倒西歪,自作自受。
第6節所描述的黑暗險境,使人絕望,因為“滑”意味著有液體潺流,而且那位追逐的神的使者就緊跟在後頭,意指速速的滅亡。惡人誣蔑神之僕人,最終所造成的惡果,必加速自己的滅亡。
大衛兩次提到仇敵無故設網挖坑害他,這是令大衛痛楚的因素。惡人自作自受,最終落在自己所設的網羅裡,被網羅纏住。這證明神所說“惡人必害死惡人”。自己扔石頭,卻落在自己頭上;自己點火,卻燒傷自己。
大衛有堅定的信心,知道神不會讓祂的兒女落入仇敵手中。因此,當大衛期望神施恩解救時,神就使他脫離敵人的陷害。
我的心和我的骨頭,是兩種強調說及“我”或“我自己”的比喻,“骨頭”也是指整個人的生命,這裡借喻大衛身心的歡樂之情。
“誰能像禰”或許是特意回顧過去比目前的困難更加嚴重的結局,突顯神的榮耀。
困苦窮乏人是指需要神幫助的人,也是神願意施憐憫的人,神必救他脫離敵人的手。
二.祈求神施安慰(11-18節)
11.凶惡的見證人起來,盤問我所不知道的事。
12.他們向我以惡報善,使我的靈魂孤苦。
13.至於我,當他們有病的時候,我便穿麻衣,禁食,刻苦己心;我所求的都歸到自己的懷中。
14.我這樣行,好像他是我的朋友,我的弟兄;我屈身悲哀,如同人為母親哀痛。
15.我在患難中,他們卻歡喜,大家聚集。我所不認識的那些下流人聚集攻擊我;他們不住地把我撕裂。
16.他們如同席上好嬉笑的狂妄人向我咬牙。
17.主啊,你看著不理要到幾時呢?求你救我的靈魂脫離他們的殘害!救我的生命(生命:原文是獨一者)脫離少壯獅子!
18.我在大會中要稱謝你,在眾民中要讚美你。
兇惡的人用莫須有的罪名提控大衛,以惡報善,當他遇難時,不但不助他一臂之力,反而幫助敵人迫害他。事實上,當這些人患病時,大衛曾為他們禱告,穿麻衣為他們悲傷。大衛視他們為朋友、兄弟、父母,但他們卻忘恩負義、恩將仇報逼害他。
大衛遇患難,惡人卻幸災樂禍,冷嘲熱諷、發怒,咬牙切齒,顯出猙獰的面目。
那些“我所不認識的那些下流人”,即是強暴者,群聚歡慶。
雖然環境惡劣,仇敵兇惡,好像少壯獅子要殘害他,但大衛仍然仰望神的救贖。他有充足的信心,知道仇敵的殘害,罪惡的興旺,都是暫時的。
大衛描述他的苦境後,仍然向神稱謝,獻上個人的感恩。
三.祈求神使義彰顯(19-28節)
19.求你不容那無理與我為仇的向我誇耀!不容那無故恨我的向我擠眼!
20.因為他們不說和平話,倒想出詭詐的言語害地上的安靜人。
21.他們大大張口攻擊我,說:阿哈,阿哈,我們的眼已經看見了!
22.耶和華啊,你已經看見了,求你不要閉口!主啊,求你不要遠離我!
23.我的神我的主啊,求你奮興醒起,判清我的事,伸明我的冤!
24.耶和華─我的神啊,求你按你的公義判斷我,不容他們向我誇耀!
25.不容他們心裡說:阿哈,遂我們的心願了!不容他們說:我們已經把他吞了!
26.願那喜歡我遭難的一同抱愧蒙羞!願那向我妄自尊大的披慚愧,蒙羞辱!
27.願那喜悅我冤屈得伸的(冤屈得伸:原文是公義)歡呼快樂;願他們常說:當尊耶和華為大!耶和華喜悅他的僕人平安。
28.我的舌頭要終日論說你的公義,時常讚美你。
大衛用“不容”兩個字,證明他的心相信一切的惡人都在神權柄之下,神若不許可,惡人就不能做成什麼。
“無故恨我”為耶穌所引用。大衛的經歷,正是耶穌身受痛苦的寫照(約15:25)。這些話,不單是指大衛的不幸,乃是指耶穌所預定的遭遇,是有關即將發生之事的權威啟示。
他們向義人惡意擠眼,“擠眼”是打壞主意的表示,描寫惡人沾沾自喜,洋洋得意的神態。他們甚至以詭詐的言語加害安靜人。
“安靜人”是喜好和平的人。
他們“大大張口”,是描寫敵人兇狠鄙視,要吞吃人的樣子。“眼已經看見了”是指神已看見大衛不幸的遭遇。
21.節“阿哈,阿哈”原指古時的推羅(地中海東邊離岸不遠的一個平原島)人,他們對耶路撒冷遭禍,抱幸災樂禍的態度,發出一種譏笑的口頭語(結26:2)。在這裡大衛的詩說到“阿哈,阿哈”,乃指那些喜悅及譏笑他受害的敵人,最終,他們都抱愧蒙羞,而趨於敗退滅亡之途。
人遭遇不公正的指控,自然的反應可能是去報復,或者為自己的每一個言行作出詳盡的辯護。大衛被冤枉就向神呼喊,求神為他主持公正。他在危難的環境中依然放心,因為相信主看見了,主知道一切,這是何等的安慰!“禰已經看見了”是指公義的神知道真相,不會容這些惡人誣陷他。
26.、27.節大衛的四個 “願”,分作兩面:惡人得到應得的報應,披慚愧,蒙羞辱;義人因著神的伸冤而得平安,乃尊耶和華為大。
大衛經過這些痛苦後,回顧一切所遭遇的,皆是在於神公義的審判和救護,故他心裡喜樂,滿口讚美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