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詩篇 第 119.1 篇 稱頌真神 愛慕主話

程福品牧師(新加坡)

本詩是《詩篇》裡、也是《聖經》中最長的一篇,表達了詩人對神的話語所懷的心思、意念、態度和志願,有許多不同的表達方式,包括感恩、求告和讚美等。從字句中可以看出,詩人是何等愛慕、何等喜歡、何等切願實行神的話!猶太人相傳是以斯拉寫的,《尼希米記》8:18 節記載:以色列人被擄歸回重建聖殿之後,眾民恭守住棚節,文士以斯拉每日教導百姓念誦神的律法,一連數日。全篇講述神的道是人的生活指南,凡遵行的人必然得福; 由頭到尾都在講聖經寶貴,但不使用聖經二字。神的話特別稱呼名詞有:律法、言語、話、命、法度、道、訓詞、律例、典章、判語、審判、話語、訓言和應許等。

這是一篇偉大的智慧詩,是一篇最美麗的“字母篇”,佈局嚴謹,幾乎每節都提到神的話。 這樣的重複結構在希伯來文化中很常見,是希伯來文標準詩體的一首詩,是古代世界中最佳文學作品的一個例子。全篇 176 節分 22 小段,每段 8 節;希伯來文有22個字母,這 22 小段乃按著次序,每段使用一個字母為每節的起首——如第一段 8節,每節的第一個字使用第一個字母為起首,第二段 8 節,每節的第一個字,則一律使用第二個字母為其首,其餘各段以此類推。

第一段:遵行律法 幸福之源(1-8 節)

1.行為完全、遵行耶和華律法的,這人便為有福!
2.遵守他的法度、一心尋求他的,這人便為有福!
3.這人不做非義的事,但遵行他的道。
4.耶和華啊,你曾將你的訓詞吩咐我們,為要我們殷勤遵守。
5.但願我行事堅定,得以遵守你的律例。
6.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,就不至於羞愧。
7.我學了你公義的判語,就要以正直的心稱謝你。
8.我必守你的律例;求你總不要丟棄我!

本詩一開始就宣佈:行為良好、無可指責、遵行律法的人有福氣。“耶和華律法”不是指狹義的摩西律法,是指“神的指示”,關於生活,教導人怎樣度日。“法度”在原文是“見證”。神的“見證”和神的“話語、律例、律法、典章、命令”意思相同。他全心事奉,不是半心或分心。他“不做非義的事”,指他沒有做不公平的事,他的行為與神旨意一致。他認真順從神的訓詞,是有關我們對神本分的特殊指示。他“行事堅定”,即忠貞不移,永遠遵守神的律例,重視命令,問心無愧。

詩人所怕的就是“羞愧”。“羞愧”的意思是指被神拋棄,被神懲罰,得不到神的拯救和福氣,陷入困苦、疾病和羞辱中,成為敵人笑柄。神的子民因怕蒙羞,就要討神的喜悅,就“不至於羞愧”。詩人願意好好學習神的判語,就是有“決定”或“判斷”的能力,以致能夠以正確的態度,真誠的心,稱謝神。當個人或民族堅決違背律法的時候,神只好離棄他們。被主丟棄是最可怕的事。守住神律法的人可以放心祈求“不要丟棄我”,神不丟棄遵守祂律例的人。

本段三次提到“遵守”,兩次提到“遵行”和“必守”,一次提到“行事”。神賜給人的福氣,不是給那些聽了道就忘記的人,乃是願意賜給那些聽了道而且實際行道的人。

第二段:順從神言 潔淨行為(9-16 節)

9.少年人用甚麼潔淨他的行為呢?是要遵行你的話!
10.我一心尋求了你;求你不要叫我偏離你的命令。
11.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,免得我得罪你。
12.耶和華啊,你是應當稱頌的!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!
13.我用嘴唇傳揚你口中的一切典章。
14.我喜悅你的法度,如同喜悅一切的財物。
15.我要默想你的訓詞,看重你的道路。
16.我要在你的律例中自樂;我不忘記你的話。

詩人用問答式發問少年人。人生最寶貴的時期,就是少年時期;少年人最要緊的責任,就是以神的話潔淨行為。唯有神的話才能開導少年人的心竅,使他走上潔淨的道路。出污泥而不染是知易行難的理想,少年人血氣方剛,有各種各樣強烈的慾望,做事衝動,欠缺人生經驗,知識不夠,怎樣能夠有完美的行為?又如何能在這污穢的環境中過聖潔的生活? 靠自己是完全不可能的,但怎樣能夠對事物作出明智的抉擇?怎樣能夠持守正確的目標、活出高貴的人生?唯一的辦法,乃是遵行神的話,按著神的話而行,還要全心全意追求,沒有偏離。

“將禰的話藏在心裡”,有如收藏珍寶,如同守財奴數家珍一般,放在心中則不容易被人奪去。讓神的話成為人生心靈的導航,讓神的話語活用在生活裡面,成為行為的重要指南。 這是讀神話語能蒙福的重要訣竅。我們如果要做一個勝過罪惡的人,只有一個方法,就是把神的話實實在在的藏在心裡;將神的話語藏在心中就能制止罪惡。

“如同喜悅一切的財物”或作“如同人喜悅各樣的寶物”; 有古譯本作“勝過一切的財物”; 詩人喜歡按神的旨意去過活,勝過得著一切的財富。將神的話放在心中,除自勉外,還要更進一步的遵行,並要時常傳講,教導別人,藉著教導而得進步。對神的話語有強烈喜好,樂此不疲,好好的默想。“默想”包括閱讀、背誦的意思。這樣就能遵行主的道路,心裡潔淨自然有快樂了。“道路”是神為人所定下有關言行的準則。 “不忘記”是不故意違背。

第三段:寄居旅客 切慕典章(17-24 節)

17.求你用厚恩待你的僕人,使我存活,我就遵守你的話。
18.求你開我的眼睛,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。
19.我是在地上作寄居的;求你不要向我隱瞞你的命令!
20.我時常切慕你的典章,甚至心碎。
21.受咒詛、偏離你命令的驕傲人,你已經責備他們。
22.求你除掉我所受的羞辱和藐視,因我遵守你的法度。
23.雖有首領坐著妄論我,你僕人卻思想你的律例。
24.你的法度是我所喜樂的,是我的謀士。

詩人首先祈求神對祂的僕人施予更豐富的恩典。“用厚恩待禰的僕人”即救祂的僕人脫離危難。人有豐厚的恩典才能存活,才能遵守主道。在詩人看來,遵主道與活著同樣重要,活著若不能行主旨意,活著就無價值,因為祂的道在我們的生命中產生作用,我們的生命就不再一樣。

詩人尋求眼睛得開:“開”字是移開、挪開障礙之意,從而能明白神“律法中的奇妙”。 此處乃是指神的律法反映出神本身的榮美和崇高。律法的奇妙並非深奧難懂,只是我們常有障礙而已。所以,詩人求神開他的眼睛,好看出神律法中的奇妙。眼睛開了,就會明白主的話,清楚主的旨意。這裡的“奇妙”並不是“奧秘”之意。

詩人清楚知道自己“在地上作寄居”如同客旅,日子短促,不過是勞苦愁煩,需要引導。 詩人發現生活的秘訣就是切慕神的典章,深切到了心碎的地步。在人生的旅途中,只有神的話語是孤單旅客的良伴,避免在人生中迷失方向。

“驕傲人”無法無天,自以為是,恃著自己在本地有權有勢就作威作福。神豈可容忍他們? 惡人偏離主的命令,神當然不會縱容,坐視不管。在惡人囂張之時,詩人卻是默默思想主的話。那些居高位,有權勢的“妄論我”,就是千方百計的要害他,譏笑他遵守神的律例,但是,詩人仍然以神的話為樂。神的律法是詩人的喜樂。23-24 節所描寫的,也是先知耶利米的經歷,雖然他受同胞輕看和仇視,但他仍以神的話為心中的喜樂(耶15:16)。

人生最大的“喜樂”是專心尋求神的旨意,讓神的話語成為“謀士”,以解除人的疑難,使人渡過今生的苦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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